上饶市玉山县大观园一楼1-2号商铺及四楼部分房产招租(3年)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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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江西思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年4月27日16时在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上饶市玉山县大观园一楼1、2号商铺及四楼部分房产招租(3年)”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1:位于玉山县新建北路大观园一楼1-2号商铺3年经营权整体招租,总建筑面积约:57.31m2,起拍价:10.89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
标的2:位于玉山县新建北路大观园四楼厨房、食堂及棚3年经营权整体招租,总建筑面积约:m2,起拍价:1.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3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四、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拍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阳禾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阳禾)估字第Y-L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拍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公告的拍租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4.承租方在本次拍租至租赁期满,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当缴交的各项相关税、费自理,与招租方无关。
5.本次资产招租,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支付租金,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合同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合同租赁押金由招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负责无息返还。
6.租赁的相关约定及租赁生效日期以招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7.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8.合同期内,承租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
9.暂无产证。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年4月25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于年4月25日17时前转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等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竞买保证金账户: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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