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观园的钱其实是来自于薛林两家
在里,我们详细解释了冯渊命案的解决过程,和日后薛家因为此事造成的不良后果。这不仅导致宝钗无法通过“待选”入宫,而且薛家还有被族人“吃绝户”的风险。在此情况下,薛家不得不托庇于贾家,利用国公府的高门大户挡住居心叵测之人的觊觎。
但是话说回来了,贾家这样做岂不是很冤?他们真的像有些人所说是冤大头,对白赖在家里的薛家毫无办法吗?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的,这贾家不出声赶人,最大原因就是收了薛家的大笔财产!
一、修大观园的钱哪里来的?
在《红楼梦》里面有个最大的不解之谜,就是贾家盖大观园的钱是哪里来的?这贾家“内嚢早就倒上来了”,财政状况早就是入不敷出的,肯定是拿不出这么多钱的。按照以往的说法,贾家是贪墨了林如海的遗产。
林如海的丧事是贾琏带着林黛玉回去办的,对于林如海的遗产,并没有按照当时宗族通行的做法,由林家族人均分,而是大多数都带了回来——特别是林家财产中黛玉母亲贾敏的嫁妆,以贾家当时的势力,肯定是百分百完整的带了回来的。而黛玉当时年纪还小(虚岁也不过十岁左右,就是个小学三年级的孩子),对财产既没有管理能力,也没有什么概念。因此这笔钱自然就暂时以“寄存”的名义,由姥姥贾母代管。
而到了要修大观园的时候,因为需要大笔用钱,贾家就盯上了这些“寄存”的财产。在贾府看来,既然黛玉迟早要嫁给宝玉,那么这林家遗产就是黛玉的嫁妆,迟早也是要归贾府的。于是顺理成章就“暂时借用”了由贾琏经手、交给贾母保存的这笔钱。而正是有了林妹妹的这笔嫁妆,贾家才有钱修建了大观园,林黛玉也顺理成章住了进去,而且占据了最好位置的潇湘馆。大观园的实际主人,是人家林黛玉。
可是这样的说法虽然合理,但也不是没有问题的。其最大的一处破绽,就是这笔钱的数目真的是太大了。用贾琏和王熙凤的说法,那可是“二三百万两银子”的横财。这林如海显然不是个贪官,林家又是世代诗书传家,从林黛玉的吃穿用度、特别是林黛玉进贾府的表现来看,明显林家的生活水平远低于贾家。
要说林家有个十几万两甚至几十万两银子的财产,那是非常可能的。但是要是说林家有二三百万两银子,那也有点太夸张了吧?虽然“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这林如海只当了六七年的肥缺官儿就去世了,紧着刮地皮也不过几十万两顶天了吧?林家要是个大贪官,那既不符合林家“世代清贵”的形象,也不符合林妹妹“绛珠仙子”的人设,肯定不是作者的本意啊。所以这林黛玉肯定是有钱,但也不能太有钱。林家遗产加上母亲的嫁妆,几十万两是应该有的,二三百万两那就不可能了。
而要修这大观园,那可是需要二三百万两银子的。林家遗产解决了几十万两,那这其余一二百万两是哪里来的?
二、薛家为何能一直赖在贾府不走
这里就牵涉到另一位姑娘,那就是薛宝钗的财产了。很多细读《红楼梦》的人都有疑惑,这贾家怎么就那么好心,让亲戚一住好几年?小姨子全家赖在自己家里七八年不走,甚至儿子也在自己家里结婚,普天下也没有这个道理啊。
那贾政可是非常重视礼教的老古板,礼法面前不讲任何情面,连亲儿子都是可以当场打死的。而贾赦做为长房长子,不仅对儿子伸手就打,甚至对年近八旬的老母都会出言不逊,他岂会在意一个弟媳的妹妹?这国公府的两个大男人,为何对小姨子这明显违背礼法的事视而不见?而贾家对一个商人身份的孤儿寡母,居然会没有办法?
而支持薛姨妈这边的,其实只有个不掌权的王夫人——还是一个嫁入国公府、一个嫁给商人,身份地位天差地远的两姐妹。从这个婚事来说,这两人应该不是同父同母,应该一个是嫡女,另一个是养在嫡母身边的庶女而已。所谓的两人的感情很好,也不过是薛姨妈作为庶女从小就懂得逢迎,把嫡女姐姐伺候得比较舒服而已。这塑料姐妹情意,其实在书里表现得也很明显。
而退一万步说,哪怕这王夫人真的是和薛姨妈姐妹情深,那老祖宗贾母可和你薛家没啥感情,更是和王夫人婆媳矛盾很深。以贾母的老于世故,她会无缘无故让王夫人多了这么大的臂助?要是真的没有好处,贾家会让薛家一住多年,甚至薛蟠娶亲都不让他们搬走?这贾家倒不像权势熏天的国公府,而是给亲戚赖上了的面团人了。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薛宝钗凭啥能在大观园里面住?她又不是没有住处,薛家人口又少,她干嘛要离开母亲单独住到园里?更有甚者,宝钗她还是单独拥有一套房子蘅芜苑啊!要知道亲密尊贵如侯府的史湘云,那也是在大观园里没有固定住处的。你宝钗何德何能,可以在大观园里独占一套房子?而且蘅芜苑可是和怡红院一样,都是五间正房的宽敞格局(林妹妹的潇湘馆是三正房加两间退步,整体并不小而且位于C位),这把宝钗黛三人并列,有点奇怪吧?
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贾家是收了薛家的钱的!这贾家其实没有多少钱,那是真真的在“寅吃卯粮、负债生活”,甚至到了拿了孙绍祖的五千两银子还不上,都只能拿女儿迎春顶账的程度。也只有类似这样的拿人手短,才能让财政窘迫的贾府没法出言赶人。那么,贾家什么时候拿了贾家大笔的银子,又是为了什么事情拿的呢?
三、冯渊命案后薛家逃亡时寄存了财产
这一切的起源,其实就在于冯渊命案。这薛蟠打死人躲罪,贾家王家又不是冤大头,自然没有白庇护他家的道理。而当年的权贵并非是无法无天,皇权之下越是高门大户,越要夹起尾巴做人。那御史言官可不是吃白食的,手握权柄政敌自然也是少不了,历来因为纵容家仆行凶、亲戚作恶而被罢官去职的高官多了去了。贾王两家如果不是蠢到了极点,压根不会因为一点亲戚关系,就敢庇护一个没有结案的杀人犯的。甚至在案情没了结之前,贾王两家都压根不会让薛家上门的。不然御史一封奏折,贾王二位都会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实际上,冯渊命案对于商人出身、又是孤儿寡母的薛家来说,那可是天大的事。薛家找遍了人情、银子送了无数,那也只是让应天府答应拖着案子,不明面上门抓人而已。而为了躲避官差的追捕,薛家不得不出门避祸,颠沛流离不断躲藏了一年之久。真要是事情不大,贾王两家真会出手帮忙的话,那早就出手了。这薛家从南京走到北京,在路上游山玩水了整整一年啊!在贾雨村到任之前,无论是贾府还是王家,那可是连个招呼都没打啊,摆明了想要置身事外。
至于那门子对贾雨村说,冯渊家只是为了要点烧埋银子,此事压根不大的话,那也只是为了让府尹大人觉得事情很小,为的是让贾雨村出手而已。冯渊那是独子不假,可是他自有宗族在,更有那泼皮无赖为了冯家的财产和薛家的赔偿,乐于去帮着打这官司。而薛家明显后台不硬找不到实权人物,能打通的关系也不过是才到区区门子这个级别(门子自然是拿了好处才说话的)。这样芝麻绿豆的人物都找上了,可见薛家之窘境。而因为没人帮着说话,这薛家面对官差的追捕也就没有好办法,也没人肯庇护,只能以游山玩水的名义四处躲藏。
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是不适合携带大笔财产的。而这钱又不能放在金陵老家,一方面会被七房宗族侵占,另一方面更会被官府查封。所以薛家的办法就是尽快变卖家产,然后把小部分细软带在身边,大多数财产送进京里,寄存在贾家或者是王家。高门大户的自然是不能收留罪犯的,但是“寄存点东西”,那可是没有问题的。从书中来看,这种事情贾府也是做得多了。所谓“江南甄家寄存的东西”,其实就是这种情况,甚至就是影射薛家寄存的财产。
而这所谓的“寄存”,那其实也是不明说的贿赂。意思就是请求贾府帮忙出手救命,你看这“预付款”都给了,明晃晃的金银珠宝一箱箱抬进来,那是“求人办事先给钱”。我的“诚意”都放在这里了,您老多帮忙!而贾家不早早出手,其实也就是为了拖着薛家,让他们更多多地出钱。
这贾雨村要起复,那可不是书里明讲的那么简单,贾政不过一个五品官,要出手办成这样的大事,除了用了整个贾府多年的人情和王林二家的关系,那金银打点自然也是少不了。而这用的钱说不得大半就是薛家的,不然怎么会不偏不倚,能够安排在恰好一年前薛家打死人应天府?要单纯重新启用一个贾雨村放长线的话,放到偏僻州府岂不是好?
所以你看,在南京到北京的路上磨蹭了一年的薛家,这冯渊命案一结案,就立刻光速来到了京城。而且不迟不早不偏不倚,直接就瞬移到了贾府。这可真的是好巧啊。
四、隐藏在红楼梦里的两起财产侵占案
这贾雨村恰好起复应天府,而案子一了结,这薛家就直接找到了贾家,自然都不是什么巧合。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薛家托庇于贾府,那是为了防止官府上门滋扰,和宗族亲戚的上门讹诈。而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上门拿回自己“寄存”在贾家的财产。
而这贾府那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更不是什么让随便个什么亲戚就能上门白住的冤大头。人家那是属貔貅的,银钱过手那是绝无吐出来的道理。冯渊命案的事,可以给贾雨村打招呼的话,贾政早就跟他说了,绝没有贾雨村通过一个“门子”得知这事儿的道理。贾雨村“知情识趣”,懂得知恩图报直接解决了这事儿,自己以为是卖了一个大大的好。可是他的书信到了贾府,贾政却只会震怒——贾府不是不让贾雨村出手,而是还不到出手的时机!
贾家的计划,不出意外的话就是要先吊着薛家一段时间,然后提点他们要“打点关系”,然后用给府尹贿赂的名义,一点点吞光薛家“寄存”的东西,然后再顺理成章地让贾雨村结案,彻底合理合法地吞没整个薛家的财产。
所以“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这事儿,明显是薛家未经贾府同意,擅自就通过人利用了贾府的关系。他们狐假虎威,仅仅付出了买通一个门子的钱,就利用了贾府辛苦扶植的府尹,解决了让薛家整整逃亡了一年的巨大危机,更破坏了贾家吞掉“寄存”财产的大计。
于是在薛家上门之后,尴尬的局面出现了——这事情虽然是贾府给薛家办的,利用的也是贾府的关系,却是在没还说清楚价码的时候,就直接给发货了。如今亲戚上门,要取回“寄存”的东西,你不给没有理由,要给的话,那也是不甘心的啊。
所以,这个时候的贾府无比热情,不仅老祖宗亲自出马接待薛姨妈这个晚辈,更是把宝钗夸到了天上。而然后就是“盛情挽留”,一定要留着薛家不让他们离开。也就是说面对上门要账的“债主”,贾府虽然不给钱,但却是开出了一张支票:我可以提供政治庇护,让你们住在国公府不被人滋扰。而这也正是薛家所急需的,于是薛家自然也就无法开口要钱,而是欢天喜地在贾府“梨香院”里住了下来。到了元春封妃要修大观园的时候,这笔钱也就顺理成章被贾府挪用了。
所以啊,红楼梦里其实隐藏着的,是两桩财产倾吞案。一桩是林家的遗产,包括林家多年财产和贾敏的嫁妆,都以林黛玉未来嫁妆的名义被贾府吞掉。另一桩是薛蟠打死冯渊,薛家避祸时藏在贾家的钱。这些钱加在一起,就是修大观园的那二三百万两了。
而这也是林黛玉、薛宝钗两位外姓姑娘,堂而皇之住进了大观园的原因——人家不是借住,实实在在都是大观园的股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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