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反映当时贵族奢靡生活的同时,《红楼梦》也间接揭示了明清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理念和社会治理措施,如节衣缩食、安排剩余饭菜的去处等,这也和明清律例对服饰着装、节约粮食、荒废田地等行为的相应规定形成了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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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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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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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七十五回,尤氏在贾母处吃饭,结果端上来的不是贾母等人吃的红稻米,而是下人的主食白粳米,贾母见此问:“你怎么昏了?盛这个饭来给你奶奶?”鸳鸯等连忙解释因旱涝不定等,现在不比往昔。贾母笑道:“这正是‘巧媳妇做不出没米的粥’来。”
这一问一笑颇有“学问”。贾母吃饭时,晚辈按照往年旧例,送来了鸡髓笋、红稻米粥、风腌果子狸等,她见了先问“都是些什么?”又说“上几次我就吩咐,如今可以把这些蠲了罢……如今比不得在先辐辏的时光了”。继而“略尝了两点”,让将粥送凤姐,笋、果子狸送宝黛,肉送贾兰,让鸳鸯、银蝶等同“主子一块来吃,等你们离了我,再立规矩去”。
作为贾府的最高长辈,贾母秉承儒家节俭以“礼”的观念,坚持“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教导儿孙晚辈及下人要崇尚勤俭节约,“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尤其是贾府现在日子不比从前了。但正如脂砚斋所点评的那样,“贾母已看破狐悲兔死,故不改已往,聊来自遣耳。”
贾母这种既反对奢侈浪费又以“礼”“坏规矩”的做法,在我国古代历史中较常见。燕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柴勇研究发现,我国古代颁布的奢侈禁令汗牛充栋,但由于没有与之配套的具体执行措施及相应的监督机制,有的奢侈禁令脱离实际等,其效果不彰。
黜奢崇俭
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道德经》)孔子说,“与其奢也,宁俭。”(《论语》)黜奢崇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红楼梦》虽演绎了明清贵族奢靡的生活,但它仍有诸多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思想片段。
比如第四十回,贾母带着刘姥姥逛大观园,到林黛玉住的潇湘馆,看到窗纱颜色旧了,和王夫人说,这个窗纱新的好看,过后就“不翠了”。这个院子整体都是绿色,窗纱也是绿色,色彩上没有对比,不能显现年轻人的青春活力,提议用亮色物料把这个窗纱换一换。
贾母话刚说完,凤姐接过话头说,“昨儿我开库房,看见大板箱里还有好些匹银红蝉翼纱。”这些纱颜色鲜艳,花式多样,质地轻软。不料,贾母笑着向薛姨妈众人道,“那个纱,比你们的年纪还大呢。怪不得他认作蝉翼纱,原也有些像……正经名字叫作‘软烟罗’。”
“你们”具体指谁?薛姨妈、王夫人、凤姐、宝黛等均在场。薛姨妈听完贾母的介绍笑着说:“别说凤丫头没见,连我也没听见过。”若薛姨妈所言属实,薛姨妈多少岁了?第四回说,王夫人薛姨妈姊妹“暮年相会”。
什么是暮年?《辞源》解释说,暮年即“晚年,老年”。晚年,《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人年老的时期”,《辞源》解释为“年老之时”“末年”。老年,《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六七十岁以上的年纪”。
王夫人薛姨妈有没有60岁?第二回说,王夫人“头胎生的公子,名唤贾珠,十四岁进学,不到二十岁就娶了妻生了子,一病死了”。第四回说,贾珠虽亡,“幸存一子,取名贾兰,今方五岁。”若以贾珠20岁时生下贾兰,至少25年过去了。
但贾兰是不是贾珠和李纨的第一个孩子?书中没有交代,从“幸存一子”来看,或许不是。以王夫人生贾珠、贾元春、贾宝玉三个子女、孙子已经5岁来看,即使王夫人、薛姨妈没有60岁,年龄至少已接近60岁。若以此来计算,软烟罗纱在贾府已存放60年左右。
但也许薛姨妈说没见过软烟罗纱是自谦。贾母介绍软烟罗纱系接凤姐话而出,是指软烟罗纱在仓库存放的时间超过了凤姐年龄。凤姐多大?第二回说,贾琏“今已二十来往了”,娶凤姐已两年了。第二十七回说,凤姐女儿巧儿已与丫鬟在园内玩耍。因此,凤姐应在20岁左右,若以此计算,软烟罗纱在贾府亦存放20余年。可见,贾府是有黜奢崇俭之风的。
这种反对浪费、黜奢崇俭之风,在贾府老祖宗贾母这里,除秉承儒家的“合乎礼仪”标准外,还融入了管子“俭则伤事,侈则伤货”的理念,即过于节俭会妨碍生产,过于奢靡则会造成浪费财货。比如,贾母对凤姐说,“再找一找,只怕还有青的……白收着霉坏了。”
贾母的这种黜奢崇俭理念源自哪里?除中华民族崇尚勤俭节约的传统外,还有明清时期的政令法度。《大明律》“服舍违式”条规定,“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物之类,各有等第。若违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叙。无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长。工匠并笞五十。”
清沿明律,《大清律》增设条例规定:“庶民男女衣服,并不得僭用金绣,许用紵丝、绫罗、紬绢、素纱。妇人金首饰一件,金耳鐶一对,余止。用银翠,不得制造花样金线妆饰。”“蚊帐窗纱,五品以上官员,可用刺绣纱罗,六品以下,许用素纱罗。庶民用纱绢。”
抑奢法度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作为传统农业国家,古代中国尤其重视民食安全,重农富民、节用积贮思想很受推崇,如墨子说,“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墨子非乐》)清人郑梁在《俭论》中说:“孟子曰俭者不夺人。非谓俭而后可以不夺人,亦非谓不夺人故不得不俭也。”
节约粮食,《红楼梦》中亦有体现。第四十回,贾母、刘姥姥等人于秋爽斋就餐,凤姐、鸳鸯故意逗趣刘姥姥,惹得大家捧腹大笑。贾母看刘姥姥“如此有趣,吃的又香甜,把自己的也端过来与他吃。“吃完,贾母等都往探春卧室说话。“这里收拾过残桌,又放了一桌。”
这一桌是李纨、凤姐、鸳鸯吃饭。吃毕,鸳鸯问剩的饭菜哪去了?“婆子们说‘都还没散呢,在这里等着一齐散与他们吃。’鸳鸯道:‘他们吃不了这些,挑两碗给二奶奶屋里平丫头送去。’凤姐儿道:‘他早吃了饭了,不用给他。’鸳鸯道:‘他不吃了,喂你们的猫。’”
备受贾母信任、在贾府丫头中地位很高的鸳鸯,为何如此安排剩余饭菜的去处?贾母吃不完的饭菜留给子媳儿孙,子媳儿孙吃不完的饭菜留给丫头、婆子,还吃不了的喂猫狗。这与贾母崇尚节俭有关,更与清代政令法制有关。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原副馆长冯伯群研究发现,清代康熙、雍正、嘉庆、道光等皇帝均曾下令对各种花费严加限制,要求节俭,不许浪费。其中,雍正为节约粮食,专门为剩粥剩饭的处理和针对浪费粮食现象,先后下了两道圣旨。
雍正二年(年),雍正下旨:“谕膳房,凡粥饭及肴馔等食,食毕有余者,切不可抛弃沟渠。或与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则哺猫犬,再不可用,则晒干以饲禽鸟,断不可委弃。朕派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即剩菜剩饭,不得随意丢弃,人不能食,喂猫狗,猫狗不能食,晒干用作禽、鸟的饲料,否则一经发现,必治罪。
三年后,雍正再发圣旨,强调“尔等太监煮饭时,将米少下,宁使少有不足,切不可多煮,以致余剩抛弃沟中,不知爱惜。朕屡屡传过,非止一次。恐日久懈怠,尔总管等再行严传各处首领、太监,见有米粟饭粒,即当捡起。如此,不但仰体朕惜福之意,即尔等亦免暴殄天物。应不时查拿,如有轻弃米谷者,无论首领、太监,重责四十大板。”既有号召,又讲道理;既有具体办法,又有惩治措施,雍正对节约粮食常抓不懈,并使其制度化、法律化。
在法律层面,清律延续唐律以来对“荒废田地”行为治罪的规定。《大清律》“欺隐田粮”条规定,还乡复业者“若多余占田而荒芜者,三亩至十亩笞三十,每十亩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其田入官。若丁力多而旧田少者,告官,于附近荒田内验力拨付耕种”。
务崇节俭,是我国古代反对浪费法治的典型特征。如唐律第条规定:“诸放散官物者,坐赃论。物在,还官;已散用者,勿征(谓营造剩多,为物在。祀毕食迄,为散用)。”即祭祀、宴会使用物品,若用后剩余太多,依照坐赃罪论处,若未使用,应将剩余部分返还。若祭祀、宴会吃完用尽,无需征还,称为“祀毕食迄”,禁止奢华浪费,鼓励物尽其用。
作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红楼梦》在反映当时贵族奢华浪费生活的同时,也间接揭示了中国古代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理念和社会治理措施,如第五十五、五十六回,探春兴利除弊,指出学堂吃点心买纸笔、小姐买头油脂粉开支重叠,“从今儿起,把这一项蠲了。”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贾母、探春、黛玉等人虽看出贾府“出得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第六十二回)”,但以贾母、王夫人为首的“主事者”,一边倡导黜奢崇俭,一边又以礼仪为重肆意破坏规则、秩序,这使得节俭不力、法治不彰。
END
原标题:《法治文化
从《红楼梦》看古代反对浪费的政令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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