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最著名的“姐弟恋”,当然是宝钗和宝玉,虽然他们只是婚姻,并没有爱情。
另一对勉强可以算是“爱情”的,是薛蝌与邢岫烟。他们只见过一面,以后再无接触——不仅不能像宝黛一样耳鬓厮磨,连见面也必须严格回避,但是“大约二人心中也皆如意”,就这样轻描淡写地确认了他们的爱情。
于是有无聊的读书人提出问题:薛蝌与邢岫烟是否也是“姐弟恋”?他们的年纪到底谁长谁幼?
作品中并没有明确描写。可循之迹只有如下两条:薛蝌对宝玉说的“姐姐兄弟只管请,只怕伙计们也就好来了”;宝玉对岫烟说的“竟知姐姐不是我们一流的俗人”。
薛蝌叫宝玉为“兄弟”,当然比宝玉大了。宝玉叫岫烟为“姐姐”,看来岫烟也比宝玉大了。是不是?
不是的。随着宝琴岫烟绮纹姊妹和湘云的加入,大观园更加热闹:“这十二个皆不过是十五六七岁,或有这三个同年,或有那五个共岁,或有这两个同月同日,那两个同刻同时,所差者大半是时刻月分而已,连他们自己也不能细细分晰。不过是‘姊’‘妹’‘弟’‘兄’四个字随便乱叫。”
看到了没有?宝玉叫岫烟的“姐姐”,根本是“随便乱叫”的,并不能作数的。
那么,薛蝌的“兄弟”能否作数?可以,这又不同于岫烟。因为薛蝌不在大观园居住,“随便乱叫”的十二人并不包括他。而且以薛蝌的乖觉,寄居贾府,对贾府最受宠的宝玉岂能不注意?怎么可能忽略宝玉的长幼?
薛蝌一定比宝玉年长。岫烟呢,虽然不能从一句称呼来判定,但我们还有别的根据。
岫烟说她与妙玉“我和他做过十年的邻居”,是指在蟠香寺的时候。我们又知道妙玉十八岁进贾府,进贾府之前“去岁随了师父上来”,十七岁进京。
十七岁以前的妙玉,曾和岫烟做过十年邻居。而且十年中“又是贫贱之交,又有半师之分”。那么可以判定,岫烟一定比妙玉小,但一定小不了几岁,不可能超过三四岁。否则的话,十年前的妙玉才七岁,难道能给一两岁的小孩子教认字?
妙玉是元春省亲时来到贾府的,当时她十八岁。而在元春省亲之后,宝玉进入大观园写四季即事诗,以“荣国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之名流传。既然是“即事”诗,当然是经历过的。也就是说,从入住大观园,到几首诗成,至少过了一年。
一年后的妙玉已经十九了,宝玉不过“十二三岁”,由此来判断,宝玉比妙玉的年纪要小得多,至少在六七岁以上。
好,借助妙玉这个中介,我们可以知道,岫烟年纪比宝玉大,大约大两三岁的样子。这样一来,岫烟不仅比宝玉大,很可能比宝钗也大了。
当然岫烟也叫宝钗作姐姐,但是这同样不能作数,因为宝钗也是“随便乱叫”的十二人其中之一。
如果本文到此为止,恐怕又会有人跳出来大骂无聊了:“曹雪芹也没想这么多!你比曹雪芹想得还多!干脆你来写吧!”
唉,骂人要有道理。现在那些动不动千万字的网络写手,大约是不会想那么多的。但是曹雪芹用了大半辈子时间,写了几十万字的《红楼梦》,你以为他没想那么多、只是随便写的,你会相信吗?你真的以为《红楼梦》“无一字无来历”的说法,是浪得虚名?
曹雪芹安排岫烟比宝玉大、比宝钗也大,可能的确是没什么用意;但是让岫烟比薛蝌大,就有着微妙的含义了。
古代婚姻是讲究八字相合的。女方年纪略长,并不是什么禁忌,但总是男大女小的情况更普遍一些。薛姨妈替薛蝌择偶,不会不考虑到这一点。——问题讨论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点“不无聊”的意味了?
岫烟家境贫寒,有那样的父母和那样的姑母,相貌与才华也绝非出类拔萃、让人惊艳的。但是薛姨妈看中了她。不是为儿子拣媳妇看中了她,而是看中了她这个人,“欲说与薛蟠为妻。因薛蟠素昔行止浮奢,又恐怕糟蹋人家女儿。正在踌躇之际,忽想起薛蝌未娶,看他二人恰是一对天生地设的夫妻”,一定要把这个人弄到自己家来,不能做儿媳就做侄媳,哪怕年纪大一点也不在乎,反正不能和这个女孩子擦身而去。为什么这样迫切?
因为岫烟“钗荆裙布”,是能耐贫寒的女子。这一点,在大观园的所以女孩子中,是唯一的。有了这一点,就足以让薛姨妈忽略了她和薛蝌的、并不严重、但多少有点反常规的年纪差距,而一定要把她娶回家来。
那么,为什么“钗荆裙布”、能耐贫寒,在薛姨妈眼里是如此突出的优点呢?
因为不相干的外人眼中“根基不错,且现今大富”的薛家,事实却是“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而看起来有点糊涂、十分随和的薛姨妈,远比贾府众人更有危机感。她没办法挽回衰败局势,所以未雨绸缪,“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
这句话,是秦可卿托梦劝谏王熙凤的。但秦氏的建议,仅仅是买房置地,在财产上做“筹画”。薛姨妈却在人才在早做筹谋,不顾贫富长幼,引进能耐贫寒的优秀女性,以“常保永全”。
从这一点上说,薛姨妈比秦氏更高明一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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