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四十二回,刘姥姥第二次进荣国府,因投了贾母的缘,所以在大观园逗留了几天,临走时王熙凤说女儿还没有名字,因为生的时间不好(是七月七生的),刘姥姥听说,便想了一想,笑道:“这个正好,就叫他是巧哥儿罢。这叫作‘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姑奶奶定要依我这名字,她必长命百岁。日后大了,各人成家立业,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却从这‘巧’字上来。”
‘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意思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意思基本是一致的,就是说敌人用很厉害的手段对付自己,自己可用同样的手段去制服敌人。
这句话是刘姥姥随口说的,也代表着她的处世态度。她是个庄稼人,不会讲大道理,但她心里有自己的原则,那就是:别人对我好,我就用加倍的好来对待别人。
从第一次到贾府见到王熙凤以后,她对王熙凤给予的帮助就铭记于心,所以瓜菜成熟之后,自己没舍得吃、没舍得卖的头茬瓜菜,先给贾府送了过来。她本来当天是要赶回去的,由于王熙凤觉得她大老远地扛了那些沉东西来,让她住一晚歇歇,第二天再走。正好被贾母听到,于是便要留下来说说话。
在贾府的三天里,贾母对她的友好态度、宝玉对她的体恤、王太人给予的资助、王熙凤面面俱到的关怀及平儿、鸳鸯的慷慨,使她深刻体会到了亲人般的温暖。
在古代,给孩子起名字是件大事,一般是由家族长辈来起的。王熙凤的女儿为什么长到几岁了还没有起名字,书中没写。从王熙凤让刘姥姥给女儿起名字这件事来看,即使不能说她对刘姥姥有多尊敬,至少她不像王夫人、妙玉、黛玉那样,打心眼儿里看不起她。刘姥姥也从给王熙凤的女儿起名字这件事,感受到了王熙凤对她的敬重。
贾府遭难以后,只有刘姥姥这一个亲戚,第一时间赶到狱神庙,得知巧姐儿被卖以后,流着泪说:“她的名字还是我起的!”为此不惜卖房卖地去救巧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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