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红楼迷分析林如海很有钱,只是贾琏操办丧事后拿来修建大观园了云云,但是这可能吗?1.林黛玉不是傻子,性格也不懦弱。对贾府“出多入少”的经济情况心知肚明,管理自己房的丫鬟仆妇井井有条,在迎春被下人欺负时能说出“二姐姐若是个男人,这府中上下许多人,该如何裁治呢?”的话。父亲要是有遗产,她不可能完全蒙在鼓里,也不可能和凤姐亲密玩闹,更不可能对宝钗说“我是一无所有,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的姑娘一样”。
2.许多人认为,贾府已经如冷子兴所言,成了空架子,贾琏修建大观园的钱从何而来?只能从之前刚去世的林如海身上攫取,后面他说再发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也只有林家能给他这个发财的机会。然而并没有任何“草蛇灰线伏延千里”证明这笔钱跟林家有关。
3.这个理论最早是刘心武提出来的。但刘心武很多灵异的奇葩的理论,大家都不信,为什么选择了相信林黛玉家产论。
4.我的推测:林家相当于贾家的前情提要——人丁凋零之后,身体一直不好的林如海去世,同时家里也真的没有钱了,甚至无法留给林黛玉嫁妆。但林黛玉好在有一个疼爱她的外祖母,如凤姐所说,宝黛一娶一嫁,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体己拿出来。
林如海有钱是肯定的。几代勋贵,探花出身,又做了盐政至于林如海是否清高不看重钱,看看他为贾雨村谋官就知道。他不光为贾雨村写了推荐信,还给他出了谋官的银子。贾蓉捐一个虚衔的龙禁卫,只有虚名没薪水没实职的,花了银子,实打实买个南京市长,该花多少钱?林爸轻描淡写一句:钱你就不用操心了。花这么大一笔钱,只是为教了女儿一年的家教而已。
现在来看黛玉的继承权
《大清律例·户律》: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之人,所有亲女承受。无女者,听地方官详明上司,酌拨充公。
原文: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人丁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没甚亲支嫡派的。
所谓亲支嫡派,就是贾府“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那些人,比如玉字辈嫡派贾璜,草字辈的贾菌贾蔷,同一个祠堂,同族。
而林家是没有这些亲戚的,他家只有堂族。所谓堂族,类比下来,就是清朝黄带子和红带子的区别,虽是同宗,但不是同族,财产权是毫不相干的(认真算下来,贾雨村跟荣宁二府也算同宗,假如两府二十房的人全都挂了,家产即使充公也轮不到他吧)。
林如海几代单传,并无族人,当然更没有“应继之人”,他也并未立嗣。所以黛玉的继承权是毋庸置疑的。
关于黛玉说的“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土地,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住了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
贾府规矩,小姐们月钱二两,不管是自家的还是来做客的。以湘云为例,铁帽子候家的小姐,到贾府来,同样一草一纸都跟贾府姑娘一样,连贴身大丫头,也还是贾母给的。难道史侯家里没钱没丫鬟的?
湘云父母去世,家产归了弟弟,女儿也归弟弟抚养。照现代逻辑,湘云也可以理直气壮跟叔叔婶婶要自家那份钱来自己打理(忽略未成年人这一条),何至于连做个东都没钱,还不敢往家里要。而黛玉邀桃花社的时候,并未如此尴尬。
何况这段话连起来看,重点并不是在说钱,而是说自己没亲人,没家,没地方可去。所以后边宝钗才说她“司马牛之叹”。
大观园里,真正没钱的是邢岫烟,那个行事做派,跟黛玉完全没得比。
林家的财产去了哪里?
林黛玉六岁进贾府,十岁父亲去世。贾琏受祖母父亲叔叔的委托去办理姑父的丧事,那么回来以后,不可能自己把林家家产全吞了不给贾母一个交代吧,那是贾母亲手嫁出去的唯一的女儿的家事。林家账本带回来,动产怎么处理,不动产怎么处理,家里下人怎么处理,贾敏带去的嫁妆还有哪些,当然要一一给长辈交代清楚,贾母贾赦贾政能容得下贾琏贪了亲女儿亲妹妹的家产?贾琏最多能落个差价而已。
说林家家产修了园子的,也属于脑补过度。林如海丧事没完,省亲就开始计划实施了。而且,省亲是贾府全族的大事,荣府自家大小姐回娘家,拿不出钱来盖房子,还得动用已经出嫁去世了的姑妈的嫁妆,还不如宁府……这也不用混了。
再者说,如果贾府这样的人家都要靠挪用女婿的遗产来接大小姐回娘家,那其他嫔妃家里没贵婿的怎么办?林如海不死,元春还省不了亲了?
至于林家的钱去哪了,一个十岁的女孩子,住外婆家,父母去世有大笔遗产,不用想也知道钱在监护人手里。等她长大出嫁(成人),这笔钱自然会给她。给她多少打不打折扣就看她外婆舅舅的人品了。只不过黛玉没活到这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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