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海逝世,黛玉应该继承父亲遗产。然而黛玉却说自己是“一无所有”。于是有人怀疑,林家家产是否由护送黛玉探父的贾琏吞没了?贾琏虽然不太能干,人品并不差。说他欺负孤儿、贪墨表妹的遗产,似乎难以取信。于是人们又怀疑:黛玉重回贾府,接着就是为迎接省亲而修建大观园,是不是贾家把黛玉的财产挪用到了修园子上?这个说法不成立,漏洞太多。如果要把这些漏洞一一列举,恐怕得几万字。本文只从后果反推,看看“挪用”之说,能否成立。修建大观园迎接省亲,是整个大观园宁荣二府的喜事,所以如果有“挪用”之事,当然是两府共同决策,而不会是贾琏一个人做主。事实上他也做不了主。因为贾政再“不以俗务为要”,也不可能眼看着方圆几里、占地数亩、美轮美奂的大观园拨地而起,竟不过问这笔钱从哪里来。而睿智且精明的贾母,心里也不会完全没个数目。所以,如果有“挪用”之事,必定是贾家当权者的共同决策,也由众位当权者集体负责。既然是集体负责,要说贾母、贾政等人齐了心贪污黛玉的财产,把可怜的孤女剥削到赤贫之地,你会相信吗?贾母会这样做吗?贾政会这样做吗?既然不是贪污,就只能是挪用。也就是说,现在贾府财政紧张,又遇到大事需要花钱,就把林家财产先用掉,准备以后找机会还上。当然事实是财经越来越紧张,还钱成了一句空话,有心无力。没有能力还钱,和不准备还钱,这是两回事。贾府只会是前者。既然准备还钱,就得有个预算,哪怕还不上,也得考虑什么时候是最后的期限。什么时候是期限?当然是黛玉出嫁。贾府的现状是,到黛玉结婚也不可能归还财产,那就不得不想个解决办法。办法是现成的:让黛玉嫁给宝玉,娘家的遗产就会作为嫁妆带入贾府。这样一来,贾府成了提前动用媳妇的嫁妆,而不是贪污,合理而能够接受。反正黛玉的身体孱弱,嫁过来也不会管理家务,她的嫁妆也好,遗产也好,还是需要贾府中人代为管理运营的。还有一个办法,是把黛玉害死。人死如灯灭,不会再有人向贾府讨要财产(林家远支惹不起)。但是谋财害命这样心狠手辣的事,谁能做得出来?别跟我说王熙凤,王熙凤只是管理者,在这样大的财务问题上,她“不过是接手儿,怎么来,怎么去,由不得我作主”。既然她有杀人的魄力,也越不过贾母对黛玉的宠爱、贾政的正直与兄妹之情。所以害死黛玉这么狗血的情节,不可能出现在作品里。简而言之,如果有“挪用”之事,就存在“归还”的问题;贾府还不了钱,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黛玉嫁给宝玉。然而事实如何呢?从元春端午节赐礼,到王夫人对宝钗的欣赏,从紫鹃的担心与“情辞试莽玉”,到薛姨妈的口惠而实不至,宝黛的婚事从来没有列入议事日程。除了贾母的宠溺,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凤姐的取笑、小厮兴儿背后的议论,宝黛终究是走不到一起的。贾府的当权者们,并没有把黛玉嫁给宝玉的实际安排,就说明他们对黛玉无愧,所谓“挪用”之事,完全是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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