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复杂形势,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虽然我市尚未发现本土疫情,但为提高快速应急处置能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于3月20日(星期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演练。
一、核酸检测演练时间、地点
(一)时间:年3月20日(星期日)。
(二)地点:
二、核酸检测演练范围
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以下人员无需参加本次核酸检测演练:
1.本次核酸检测演练前48小时内(3月18日0时至3月19日24时)进行过核酸检测并能提供阴性证明(或可在电子健康码中查询)的人员。
2.处于集中、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3.已参加过教育系统全员核酸检测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
特别说明:3月20日当天需进行核酸检测的重点地区入济返济人员、“应检尽检”人员(含需参加按比例抽检的师生员工)仍按原渠道正常进行。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核酸检测演练由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各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属地核酸检测演练安排。
(二)本次核酸检测演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请参加核酸检测演练的居民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电子健康码”,按照社区(村)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无身份证人员由采样点工作人员手工录入系统。
(四)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五)请参加核酸检测演练的居民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文明有序排队,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采样现场长时间逗留。
(六)老弱病残孕、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
(七)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八)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本次核酸检测演练是一次实景练兵,请广大居民 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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